永續環境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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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當前全球對環境保護意識高漲與強化管理力道的時代,如何達到生產與生態共生共榮的目標,為企業能否永續營運的關鍵。中聯資源身為環保產業的一員,對於環境保護更是責無旁貸。

中聯資源遵循環保法規,全面盤查各廠站之貯存系統,加強各項油品洩漏預防,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油品及燃油的洩漏,對廠區的安全及周邊環境可能造成顯著的負面影響,中聯資源近10年所屬廠區未發生洩漏事件。。

為提升各廠(場)、站作業同仁,對於現場相關環境保護管理工作能確實符合環保法規,持續全面執行各廠環保體檢作業。並參酌環保體檢現場查核狀況,結合相關法令規定,彙整編製「環保巡檢查核指引手冊」,期能達成自主管理、持續改善之環境管理永續目標。

污染防制(治)
管理方針

中聯資源自民國88年導入ISO14001環境管理系統,作為管理基礎制定相關環境政策,並依循環境政策與各項環境法規的規範,落實空氣污染防制、廢(污)水污染防治及廢棄物管理等相關工作,並持續發掘降低環境衝擊的機會。中聯資源所有營運活動均無涉及開採、開發等相關作業。
定期安排外部檢驗單位針對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及廢(污)水水質排放進行檢測,不定期進行現場環保巡檢,確實保留相關操作紀錄。

空氣污染防制

中聯資源為積極改善空氣品質,民國113年空氣品質相關維護措施費用達11,300萬元。如進行南部研磨廠、中部研磨廠燃料轉換為低碳燃料(天然氣)設置工程、堆置場高空灑水、運輸車輛輪胎清洗、灑水車清洗道路並擴及場區周邊鄰近道路等改善措施。另針對排放管道定期檢視集塵系統效率並適時更新集塵濾袋,以降低空氣污染物排放。

中聯資源定期檢視維護各廠站空氣污染防制相關設備,確保設備處理能力均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相關規定。並每年對各類空氣污染物及廠區周界進行排放濃度等檢測,各站空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均低於環保署所規定之排放標準。

中聯資源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每季申報空氣污染排放量如下:

民國113年空氣污染排放量統計表
廠別 粒狀污染物(噸) 硫氧化物(噸) 氮氧化物(噸) 揮發性有機物(噸)
南部研磨廠A工場 14.920 0 5.714 0.673
南部研磨廠B工場 10.020 0 12.237 --
南部一廠利昌工場 14.142 19.016 75.260 <0.001
南部一廠沿海工場 16.147 -- -- --
中部研磨廠 117.061 -- -- --
中部資源廠南堤工場 12.909 -- -- --
中部資源廠中港工場 24.449 -- -- --
南部二廠永春工場 1.441 -- 0.620 --
南部二廠大發工場 0.683 0.509 0.683 1.005
其他爐石堆置場 64.640 -- -- --
總計 276.412 19.525 94.514 1.678
研磨廠排放量合計 39.082 19.016 93.211
研磨廠基準年(民國111年)排放量 45.94 41.732 99.018 --
水污染防制

中聯資源各廠站均設置廢(污)水(前)處理設施,廢(污)水經處理符合排放標準,或符合聯合污水處理廠納管標準,民國113年廢(污)水污染防治相關措施費用達新台幣650萬元。

中聯資源南部研磨廠及中部研磨廠,其製程用水主要為冷卻循環水,用水來源均為自來水,除散熱蒸發損失的部分外,製程廢水回收率達70%可循環再利用。

污水來源主要為員工生活污水及廠內道路抑塵噴灑用水,高雄地區各廠站分別經由污水管路納管排放至聯合污水處理廠做更進一步的處理,並經檢測合格後排放至海洋。

中部研磨廠廠區位於台中港區,港區內並無設立聯合污水處理場,中聯資源依法取得水污染排放許可證,廢水經由污水處理設備之調勻池、pH調整池、抽水池、沉澱池等單元處理後排放至大海。

中聯資源廢水處理方式及最終排入承受水體
廠區 處理方式 最終排入承受水體
高雄地區各廠站 排放至高雄聯合污水處理廠 台灣海峽
中部研磨廠 廢水皆經由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後,符合現行法令規定,再進行排放,並依規定定期申報。 台灣海峽

中部研磨廠廠區位於台中港區,港區內並無設立聯合污水處理場,中聯資源依法取得水污染排放許可證,廢水經由污水處理設備之調勻池、pH調整池、抽水池、沉澱池等單元處理後排放至大海,由於廢水性質屬於較為單純之無機性廢水,經物理及化學處理單元後即可符合放流水標準,同時經由海洋之涵容能力,對水資源及生態環境不會有重大影響。

中聯資源廢(污)水排放量(單位:百萬公升)
地區 民國111年 民國112年 民國113年
高雄地區 40.969 69.360 115.139
台中地區 5.251 4.293 1.565
廢棄物減量
管理方針

中聯資源經由執行製程安全管理與制度化之管理循環,有效降低污染物之排放與對環境所造成之衝擊。為了達到資源永續利用之目的,持續執行製程減廢與污染預防,落實垃圾分類,強化資源回收再利用,有效降低廢棄物產出量。定期盤查廢棄物產生量並交由合法廠商做最終處理,確保委外廢棄物處理廠商妥善處理廢棄物。
依據ISO 14001:2015每年進行環境管理內部稽核計畫及第三方查證,並針對中聯資源須遵循之相關環境法規定期進行法規鑑別,確認各作業流程均符合規定。

中聯資源各廠區產出之廢棄物主要為一般事業廢棄物,主要為原料儲區逕流廢水經處理後殘留之無機性污泥,可回收再次使用;其餘為來自員工生活垃圾及少量設備維修汰換之舊料,如廢鐵、廢塑膠等優先考量資源回收再利用;而廢氣處理程序汰換的濾袋則採焚化處理。僅大發廠少量集塵灰因原料來源特性及實驗室因檢測作業需求,產出極少量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均依照規定上網申報,並合法進行委外處理。

依據廢棄物清理管理程序(E2-004),各廠(場)處申辦製程所產出事業廢棄物委託清除及處理或再利用作業時,於委託前即辦理廠調作業,評估擬委託機構之運轉能力及實際現況足以符合法令規定,以預防並降低環保風險。
各廠(場)處製程產出事業廢棄物如符合「事業委託清理之相當注意義務認定準則」附表二者,執行前建立事業內部自主巡察稽核廢棄物制度,權責單位追蹤管理至最終處置的處理流向及數量等並留下執行紀錄。

民國113年廢棄物統計表
類別 廢棄物性質 處理方式 重量(噸) 佔廢棄物總量百分比 佔委外處理量百分比
廠內處理 廠內回收 再利用 34,756.84 84.66% --
委外處理 資源回收 再利用 6,119.64 14.91% 97.16%
一般事業廢棄物 焚化 153.872 0.37% 2.44%
委託處理(物理/ 掩埋) 20.3359 0.05% 0.32%
有害廢棄物 委託處理(化學/ 固化) 4.3504 0.01% 0.069%
委外處理小計 6,298.1983 15.34% -
合計 41,055.0383
註:
1. 廠內回收:原料儲區逕流廢水經處理後殘留無機性污泥收集,減少原料需求。
2. 資源回收:委外再利用。
3. 焚化皆有能源回收。
4. 除廠內回收其餘廢棄物皆為離廠處理,現場:34,756.84(噸)、離廠:6,298.1983(噸)
製程改善

民國113年南部研磨廠A工場執行N09高壓馬達汰換,提升馬達運轉效能,年節電200,000度以上;南部研磨廠B工場執行四線磨機主馬達汰換,提升馬達運轉效能,年節電量400,000度以上;中部研磨廠執行2,000KVA變壓器更新工程,提昇能源使用效率,年節電量25,000度以上。合計減少耗電量625,000度/年以上,減少了約308,750kgCO2e排放。(註:112年台電電力排碳係數0.494kgCO2e/度)

民國112年7月完成南部研磨廠A、B工場燃料轉換為低碳燃料(天然氣)設置工程。自民國113年起,南部研磨廠使用燃料已全數轉換為低碳燃料(天然氣);中部研磨廠亦於民國113年12月起進行燃料轉換為低碳燃料(天然氣)之試車作業,民國113年較112年共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約8,321 tCO2e,預估二氧化碳排放量將可持續下降,朝向2050淨零碳排目標逐步邁進。

環保符合性

中聯資源南部研磨廠及臨海廠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而遭相關主管機關裁罰,除依法繳交罰鍰,並已立即辦理水污染防治措施改善及精進工程,以提升整體水處理效能,確保符合相關環保法規。

註:件數統計原則以主管機關開立並繳交罰鍰者為準。

環境議題與利害關係人溝通以及因應:
沿海工場西南方鄰近山邊路與居民僅一牆之隔,居民曾有反應廠內作業引起噪音,經誠意溝通及協調,除配合調整廠區作業時間外,並因應居民要求增設隔音牆等設施,民國113年並無接獲相關之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