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健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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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經營

中聯資源為股票上市公司,各營運作法遵循一般公司及稅務等法令規範,亦符合證券交易等法令及相關公司治理的要求,以能保障投資大眾權益;由於政府機關及股東均為重要利害關係人,因而強化公司對於法規遵循之重視,是以公司秉持「誠信」理念制定各項經營政策,並承諾以守法為所有經營作法的最高依循準則,除了透過教育訓練、會議等強化各級主管及從業人員守法意識,並訂定「誠信經營守則」等相關規範,各單位遵循相關規定以確保誠信經營政策充分落實,同時透過內部稽核機制及專案查核監督執行情形與改善追蹤,稽核室已依規定查核誠信經營運作及執行情形。民國113年無發生與反競爭行為、價格操縱和反壟斷活動衍生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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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14 年2 月中聯資源接獲高雄地檢署起訴書,指述儲運處相關人員因水污染防治法等案件,使中聯資源得以獲取短繳污水處理費等利益,依法提起公訴,目前法院審理中,中聯資源針對前開短繳污水處理費等利益之金額尚有疑義,已提出抗辯。

中聯資源評估本案對營運及財務並無重大影響。

主要推動作法及成果

宣導教育

各級主管透過內部各項會議,宣導公司誠信經營理念及強調操守的重要性,嚴禁營私舞弊,主要辦理情形如下:
  1. 民國113年全員教育訓練辦理誠信經營宣導,參與人數計109人。
  2. 民國113年新進人員教育訓練宣導誠信經營理念,參與人數計20人。
  3. 民國113年5月主管月會宣導誠信經營案例及公司規定,參與人數計27人。

制定規章規範

  1. 為建立本公司誠信經營之公司文化,爰參照證交所公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2. 訂有「工作規則」及「從業人員獎懲辦法」規範員工行為,人員違反相關規定將視情節議處。
  3. 為導引從業人員之行為符合道德標準、遵循法令及防止違法脫序,對於職務上行為嚴禁期約、收受賄賂或營私舞弊之情事。除「從業人員倫理規範」外,並訂定「從業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要點」、「主管人員道德行為準則」及「董事道德行為準則」等規範。
  4. 訂定「處理受贈財物、飲宴應酬及請託關說作業要點」,以使從業人員處理受贈財物、飲宴應酬及遇請託關說時有所依循。
  5. 訂定「申訴處理辦法」以建立正式申訴管道、保障員工權益。

利益迴避原則

訂有「董事道德行為準則」,嚴格遵守利益迴避及反貪腐原則,並於「董事會議事辦法」中規定,當董事會議案涉及規範中訂定之迴避事項,董事必須自行迴避,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另訂定「主管人員道德行為準則」、「從業人員倫理規範」及「從業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要點」明確規範員工利益迴避守則並訂有相關懲戒措施。

供應商及承攬商管理

訂有「承攬商之評選作業程序」,廠商如有操縱壟斷、串通圍標、給予本公司人員饋贈、賄賂、佣金或其他不法利益等不法行為,構成違反重大誠信原則情事,最重得列為永久拒絕往來廠商。

非法與違反誠信行為之舉報

為落實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建立本公司內、外部檢舉及處理程序,訂有「檢舉非法與違反誠信行為案件處理辦法」,由稽核單位為專責受理檢舉單位,建立暢通、保密及獨立之舉報管道,以維護本公司誠信經營之核心價值及落實公司治理。

稽核

組織與運作

中聯資源設置內部稽核單位稽核室,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其內部稽核報告均陳送獨立董事審閱,稽核主管並列席董事會進行稽核工作報告。稽核室主要任務在於協助董事會及經理部門檢查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提供改善建議,以作為檢討修正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及確保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

民國113年共提出27篇稽核報告,179項建議改善事項,已由各受查核單位、子公司採取適當改善措施並持續追蹤改善完成,相關追蹤辦理情形亦依法令規定送獨立董事查閱。

稽核重點
  • 檢查及評估所有營運循環(採購及付款、銷售及收款、投資、融資、生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薪工、研發)、資訊及其他控制作業之缺失,並提供改善建議。
  • 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事項進行查核,重點包括: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管理及關係人交易、對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董事會議事運作、適用國際會計準則之管理、資通安全檢查、防範內線交易、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之管理等,並依規定交付獨立董事查閱。
  • 對中聯資源公司及子公司進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的評估。
  • 處理檢舉投訴及臨時交辦查核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