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訂優於法令的「退休、撫恤、職災補償及資遣辦法」
同仁因罹患嚴重傷病,得請支前六個月支薪之15%(提撥率依每年退休金精算報告調整) - 員工退休金
勞退舊制人員: 依勞基法第56條第1項規定,按月提撥其經常性薪資總額之15%作為準備金至台灣銀行存儲,於未來勞退舊制人員申請退休時,支付勞工退休金之用。
勞退休新制人員:按月提撥其薪資6%勞工退休金至勞保局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統計至2020年適用新制人員為157人,仍維持舊制者為112人。 - 實施從業人員持股信託制度
員工每月得以定期定額方式買入公司股票,公司並提撥員工提存金額之20﹪作為激勵金,2020年底加入持股信託員工之人數為197人,佔總人數73.23﹪。 - 制訂「退休人員照護要點」
同仁退休前辦理歡送會及餐會,並贈送退休同仁紀念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