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於109年6月24日董事會通過設置公司治理主管,由行政部林清安協理擔任,其主要職掌為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及製作議事錄、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協助董事遵循法令以及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等,另公司治理主管進修情形如下:
公司治理主管進修情形
本公司由公司治理主管督導公司治理業務,依各單位工作職掌由專責單位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項,包括企劃處負責董事(含獨立董事)之聯絡窗口、依法辦理董事會之會議、協助董事遵循法令及製作董事會議事錄等;財務處負責提供董事(含獨立董事)執行業務所需資料、依法辦理股東會會議及製作股東會議事錄等執行重點如下:
公司治理業務執行重點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應包括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通之重大事項、方式及結果等):
本公司由行政部推動制定相關規定,各單位遵循相關規定以確保誠信經營政策充分落實,並透過內部稽核機制及專案查核監督執行情形與改善追蹤,稽核室定期將監督缺失陳報董事會,本公司112年無發生違反誠信經營之情事,並於112年11月2日向董事會報告本公司誠信經營之運作及執行情況,112年推動誠信經營運作及執行情形詳如下表
推動誠信經營運作及執行情形
稽核負責監督,並每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詳下表:
執行情形詳表
為強化產業領導地位並維護公司技術成果,本公司擬定結合公司營運目標與研發資源之智慧財產管理計畫,不僅保護公司營運順暢,更強化公司競爭力、創造公司價值。
為落實誠信透明之企業文化,本公司建立多元申訴及檢舉管道,除訂定由稽核室受理之「檢舉非法與違反誠信行為案件處理辦法」,亦訂有「申訴處理要點」、「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及「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管理要點」,同仁可透過申訴專線、填寫申訴書,由從業人員申訴處理委員會或工作場所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負責受理申訴案件,保障員工合法權益。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例如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通之事項、方式及結果等):
開會日期 | 溝通重點 | 獨立董事意見 | 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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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3/19 |
108年查核後財務報表事項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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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表示意見。 | 不適用。 |
109/12/16 |
109年度財務報表查核方式、關鍵查核事項及近期公布或修正法令及函令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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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表示意見。 | 不適用。 |
本公司分別於104年及105年董事會通過「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本公司為健全誠信經營之管理,由公司內部各單位負責下列事項之辦理,並由稽核監督執行且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稽核負責監督,並每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最近一次報告預計將於106年12月28日董事會,執行情形詳下表:
執行情形詳表